正在装修的超市内部情况。(网友供图)
6年前,射洪县沱牌镇一家大型生活超市违建占地面积820㎡的仓库。6年后,超市房屋租赁双方不再续租,违建超市被转租他人,继续经营,违建行为随即被举报。
昨(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到现场采访,沱牌镇政府负责国土审批和安全的负责人解释,根据举报材料,当地国土、规划和城管部门已对涉嫌超市下达停工通知,敦促其限期整改,存安全隐患的超市不得再营业。
爆料:镇环卫所所长租赁土地后违建
今年12月6日,有网友爆料称,射洪县沱牌镇一名环卫所长黄某某擅自占用了门面后的公共用地,在此修建占地2000㎡的房屋。黄某某在没取得任何建设规划与国土部门相应的审批报建、手续情况下,搭建的彩钢棚属于违建物。
据了解,2009年底,温州籍商人熊某某看中射洪县沱牌镇集市的人流量,准备在此经营生活超市。与时任沱牌镇环卫所所长黄某某商议后,熊某某租用了黄某某的土地和房屋,用挖土机推平屋后的菜地,搭建装修好宽阔的彩钢棚,用来存放超市的货物。
“按照租赁双方约定,土地房屋租期6年,前三年每年租金10万元,此后每年递增10%。”当时,熊某某担心因缺乏必要的报建后审批手续,施工前曾向业主黄某某询问,表示需完善各项手续。“那时,黄某某承诺他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让我放心经营超市。”熊某某说。
按照合同约定,2016年9月30日,双方租赁合同到期。黄某某不愿续租,熊某某于9月26日提前撤出了超市,然而超市内的设备和装修令其损失了200余万元。两天后,新租客入住该家超市,表示将继续经营超市。
超市内部存许多安全隐患
现场:超市消防设备不全,存安全隐患
12月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实地采访,发现该家超市门面招牌已被更换成了“大乐购生活超市”,而超市门口不断有货车出没,超市员工忙着将货物搬下车后,搬进超市整齐摆放在货架上。该超市是两层楼建筑,前面两间为房屋,后面是违建彩钢棚。
从附近居民楼房顶上观察,该家超市正面仅一个大门,位于集市街道,超市占地面积较大,屋顶的简易彩塑钢棚格外显眼。超市内部的屋顶是由几根空心钢柱支撑,超市内堆满各类床上细软用品等货物,但屋顶下没有“安全通道”等标识,室内更没放置消防灭火装置。
“顾客购物结算与出入均从同一个大门进出,没有其他后门或是侧门。”当地一名居民对该超市的消防设备不齐,存较大安全隐患表示担忧。“若超市内发生火灾,或是塌陷等灾害,超市顾客将无法逃生。”
熊某某撤出后,曾回到该超市查看,发现新超市的场地分区设施,内部装修等设备均保持原样,并未发生大的改变。据新超市的工作人员介绍,新超市将于今年12月底开张营业。
黄某某向记者证实,他于2005年买得该超市的土地,租给温州商人做超市,后超市自行临时搭建彩钢棚。黄某某准备后续再补办各种手续。他说,因彩钢棚系临时搭建物,以前不知要办手续才能建。目前,他已准备好了各项手续,将到规划部门申请临时规划,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争取早日拿到各种手续。
超市占地面积较大 属于违建物
镇政府:已下停工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据沱牌镇负责安全和国土规划的副镇长谌若冰介绍,目前,黄某某并非环卫所所长,而是当地环卫所普通员工。超市彩塑纲棚系2009年违章搭建物,经丈量,其占地面积820余㎡。早在此次网络爆料前,即今年9月份,镇政府曾接到举报材料。沱牌镇干部十分重视,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国土所、规划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调查此事。
经调查,超市原有土地之前属于射洪县司法局国有资产,原沱牌镇环卫所负责人黄某某于2005年通过竞拍,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但无商业用地权限。2009年,黄某某将该宗土地租给外地人,并私自搭建了钢结构彩钢棚,建成后的超市仍无任何消防许可证明材料。
2016年9月,因超市彩钢棚使用时间太久,业主以屋面倒塌严重为由,私自进行整改。沱牌镇集镇办、规划所、国土所和沱牌镇城管执法中队接到举报后,曾多次到超市施工现场制止施工。9月28日,业主方口头承诺停工。但“他们白天停工,晚上关门后悄悄干。”为此,镇政府派人夜间巡查,直到10月25日,经协商镇政府对业主下达《停工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
最新进展:未妥善处置前超市不得营业
谌若冰说:“若黄某某要将土地改做他用,需到国土部门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需取得国土和规划上的报建和审批手续,若无这些手续应依法予以拆除。”同时,谌若冰表示,执法部门将依法斗硬执法,在违建问题上镇政府绝不手软。
12月14日,沱牌镇政府已将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上报至射洪县住建和规划部门审批,并敦促新租客不得继续经营超市,直到此事被妥善解决。
原标题:已下停工通知,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