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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

2016-12-16 17:28   来源: 教育部网站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近日,江苏省对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信息进行总结,并印发《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地方语委操作手册(试行)》讨论稿。从监测结果看,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

2015年初,国家语委批准江苏率先开展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加强依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广泛调研,省语委制定了《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从法律法规知晓度、普通话普及度、社会用字规范度、语言生活和谐度等4个方面定期发布监测报告,为市县政府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参考。

据介绍,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是国家语言文字“十三五”规划“推普”攻坚工程,江苏率先开展此项工作,有充足底气和成套做法。南京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以评促建、完善职业资格准入、抓好社会用字管理,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与应用;作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达标市,南通市在巩固、深化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乡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注重制度设计、重心下移、督导推动,促进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在实际操作中,江苏制定的《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0项监测内容,3个级别指标均有明确分值,总分为100分。监测方式包括查阅材料、现场抽查、随机访谈、问卷调查和综合评定等。从当年第四季度起,江苏正式启动《指标体系》监测试点,并在设区市各确定一个县(市、区)参加试点。

从试点监测统计数据看,被监测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用语、城区机关和新闻媒体的主要工作用语,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也基本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但是,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约六成镇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能比较熟练地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农村常住中老年村民的普通话培训工作亟须下大力气切实加强。

省语委办负责人介绍说,2010年江苏率先被教育部、国家语委认定为“城市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省。2011年以来,该省又率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培训了500多名乡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视导员;在学校和广电系统培养了4230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目前全省有400多万人获得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原标题:村里上课都说普通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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