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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二级残疾低保对象 医疗救助比例为100%

2016-12-26 20:10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在线消息 12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低保对象中一、二级残疾人医疗困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提高低保对象中一、二级残疾人医疗救助比例,救助比例由原来的70%—90%提高到100%。

从2017年1月1日起,一、二级残疾低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阳光救助”后,对剩余的符合社保目录的住院费用实行全额救助。

原标题:成都一、二级残疾低保对象 医疗救助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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