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月3日讯 近日,省卫计委拟确定首批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现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等10个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公示,有意见者可于1月7日前向省卫计委反映。
原文如下:
公示-2016年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85号)的要求,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儿童早期发展综合示范基地评分细则>的通知》(川卫办〔2016〕165号)标准,经县级自查申报、市级复核推荐、省级复核评估,我省共有10个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四川省儿童早期发展综合示范基地评分细则》有关创建标准,拟确定为首批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
现按有关要求,对我省符合标准的10个妇幼保健机构(名单见附件)在我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有意见者请于2017年1月7日前,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028-86138824
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28-86136334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
附件:2016年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名单
1.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2.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3.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
4.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5.双流县妇幼保健院
6.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7.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8.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9.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10.广元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