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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李鬼"利用网络搜索不正当竞争 新都一企业被罚12万

2017-01-05 11:49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1月5日报道 自2016年12月16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正式启动“红盾春雷行动2017”以来,成都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围绕“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主题加大执法力度,已成功发现和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

记者今日从市工商获悉,2016年12月21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办结一起典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对违法当事人给予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以及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成为全市“红盾春雷行动2017”查办的第一个大案。

2016年4月,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接到成都天田医疗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该公司客户向其反馈,在某搜索引擎输入“成都天田消毒机”进行搜索时,呈现的搜索结果却是“奥X—成都天田消毒机ISO9001质量标准认证”的网络链接,点击后则进入四川奥X消毒设备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网站上赫然陈列着奥X公司的消毒机系列产品。面对利用网络搜索引擎变身的“李鬼”,天田公司请求执法部门对奥X公司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受理举报后,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立即组织精干执法人员对奥X公司进行了调查,并于2016年5月25日立案。经查明,“天田”商标为天田公司于2001年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1类消毒设备、消毒器,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奥X公司作为与天田公司同样从事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同业竞争者,擅自在某搜索引擎的产品推广平台上将“天田”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天田空气消毒机”、“成都天田消毒机”等产品名称作为关键词购买,设置推广组、制定推广计划,对其与天田公司类似的商品在网络上进行误导链接和付费推广,对消费者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认定奥X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并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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