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1月5日讯 据市教育局通知:全日制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7年1月15日结束,1月16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定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4日正式行课。
原文如下: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和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成教函〔2016〕48号),全日制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定于2017年1月15日结束,1月16日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定于2017年2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4日正式行课。
二、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安排部署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要在学生放假前上好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并保持高度戒备,严防暴力恐怖袭击校园事件发生。在寒假期间充分利用“成都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要通过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短信、微信、qq群等形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安全监护责任。要全面落实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校园内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要严格校车管理,寒假期间所有校车一律封存停驶。要落实学生实习实践、冬令营等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应急预案、安全措施、人身保险等工作,确保安全。要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要积极与卫生、食药等部门联系沟通,对寒假前后学校卫生工作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对环境卫生隐患的排查整治。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春季开学期间的各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要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开学1周内完成对所辖学校的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三、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
各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文明新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引导作用,因地制宜开展积极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要求,中小学寒假作业总量要科学、合理、适度,作业形式和内容要丰富多样。要倡导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要与家长积极互动,指导好学生利用寒假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并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要务实节俭,组织好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等,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五、深入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
各单位要紧抓春节等节日,精准细致做好困难师生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助困和走访慰问活动,要主动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师。要充分用好留守学生(儿童)活动基地,广泛发动志愿者、社会力量等开展好家校互动、帮扶救助等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儿童)温暖过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六、强化节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职责,严肃值班纪律,保持通讯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和落实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