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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四川省委建议:农民工返乡创业 自有住所可申请登记为营业场所

2017-01-19 09:1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是当前我省农村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也是协同推进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民进四川省委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

2016年,民进四川省委对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展开调研,了解到现阶段我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产业规模小、经营成本高、投资风险大、人才引进难等问题。

民进四川省委建议,对返乡农民工创业要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规范收费项目,加强信息引导,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要对工商、财税、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县乡村各级部门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对自有住房者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设计策划等经营活动,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依法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将其住所申请登记为经营场所。

用什么样的政策来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呢?民进四川省委建议,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规纳入农业补贴政策中予以支持;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民进四川省委还建议,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手续办理流程、先进典型等。引导农民工将返乡创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把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邀请外出务工人员投身到家乡创业。同时,在当地优势产业中,选择返乡农民工创办的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精准扶贫户“联姻结对”,形成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实现贫困户精准脱贫的新模式。

本报记者 胡清 王雪钰 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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