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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刊登5000余部漫画 网站借此盈利被罚

2017-01-26 10:59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阿拉蕾》、《恶魔奶爸》、《热血江湖》……在一个叫“爱漫画”的网站上,刊载有6000多部国内外漫画的网站,平均每页漫画点击量超过30万次,然而,这些漫画作品大部分却是没有经过授权的。1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网站因侵犯著作权罪被罚。这也是全国首例涉外网络漫画侵权案。

自2014年8月以来,叶某某、江某某、胡某某共同成立了深圳市漫游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并将部分网络服务器设置在成都市温江区内。三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江某某之前建立的“爱漫画”网站,由胡某某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他人的大量漫画作品,并经其整理、编辑后上传至该网站供访客免费观看,以此提高网站访问量。同时,在该网站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收取广告商广告费。短短8个月间,该公司就收取了来自广告商共计180余万元的广告费。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恶魔奶爸》等6部作品与腾讯网站(http://ac.qq.com)作品的对应内容相同;经日本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确认,涉案的《阿拉蕾》等5216部日本作品,权利人均未对该公司及网站进行过任何授权;经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鉴定,该公司及网站所传播的附件上的《热血江湖》等23部韩国漫画作品未经权利人许可。

温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江某某、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漫画作品,并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传播,非法经营额数额超过2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3名被告人中,叶某某和江某某为公司股东,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系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胡某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原标题:5000余部漫画全未经授权刊登 网站借此盈利180万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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