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八,开工上班的好日子,杭州富阳区万市镇的尤老板,却因为“开门炮”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月4日上午9时许,富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万市镇花家村某厂房仓库发生火灾。接到报警,指挥中心立即指派万市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联动万市镇政府工作人员合力开展扑救工作,由于发生火灾的厂房内存储大量易燃的废旧棉纱,赶赴现场的警力在封锁现场确保群众安全的同时,合力协助消防队员开展喷洒灭火工作,经过两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警方对起火原因进行了勘验调查,发现离起火点不远处有烟花残骸以及满地的鞭炮纸屑。走访周边群众,民警和消防队员了解到,该厂老板尤某在起火前燃放开门鞭炮。
涉事老板尤某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起火厂房系老板尤某堆放棉纱废料的仓库,正逢大年初八,尤某为祈愿新年生意能够红红火火,事发前上午在仓库门前燃放了烟花爆竹,却不想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的火星引燃了厂房内堆放的棉纱废料,等当事人反应过来,火势已蔓延扩散。
老板尤某在接受调查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本想图一个吉利,虽然知道燃放烟花可能引起着火的,总想着这事情不会落在我的头上”一时的侥幸心理,却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处理结果是这样的:尤某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发生构成过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尤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原标题:讨彩头放“开门炮”男子被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