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2月6日讯 今日,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例,涉及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武侯区人民医院等排污超标被罚。
原文如下:
处罚对象: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 )
违法行为:污水站排放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总余氯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金额:人民币147659.89元
处罚时间:2017.1.12
处罚对象: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医院
违法行为: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金额:人民币3120.00元
处罚时间:2017.1.4
处罚对象:成都双楠医院
违法行为: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金额:人民币9400.2元
处罚时间: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