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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审查“结婚两月负债500万”案

2017-02-07 07:40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史建婷

结婚第四天,丈夫王某即对外大额举债,两月内举债500余万后消失不见。此后,债权人将董女士作为共同被告推上被告席,因前述债务产生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判决,董女士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不光董女士婚前住房被执行,人也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此前成都商报曾独家关注此案并引发全国关注,现在该案又有了新进展。经董女士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杭州市中院现已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

董女士是一名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留学归来的海归女。2012年2月15日,她和王某结婚。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记录,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王某向叶某借贷1120000元。其中最早一笔20万借债,发生于同年3月14日,此时两人的婚姻还没有满一个月。据董女士讲述,结婚两个多月后前夫王某即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同年6月,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但未获支持。直到2014年2月20日,她再次起诉后才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董女士和王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存在了两年,但共同生活的时间可能也就两个月。判决书显示,王某向另外一名债权人朱某所举债的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此时为两人结婚的第四天。“换句话来说,对方刚和我结婚就开始疯狂举债。借了500余万后就跑路了。”因为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惨重代价。此后的1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总金额在500万左右,这些借贷基本在婚后两个月内发生。婚前由父母出资,登记于董女士名下的一套价值300余万的住宅已被强制执行拍卖,因资不抵债,她也成了“老赖”。

此事经成都商报独家关注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有人感慨,由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之债一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甚至会将婚姻变为一种诈骗手段。随后,董女士向当地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日前,董女士收到杭州市中院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杭州市中院表示,现已对董女士申请再审的案件予以立案审查。

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董女士表示,她先后一共被卷入十余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目前申请再审的仅是其中一起。该起案件中,在前款未还情况下,两个月时间里前夫先后6次向叶某借款逾百万,极不正常。”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原标题:法院立案审查“结婚两月负债500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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