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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 公安:已被调查

2017-02-07 07:4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史建婷

2月6日,有市民向成都商报报料称,一网友在微博上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记者随即搜索发现,报料者所说微博已被删除。但截图信息显示,网友在此前所发微博中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1张“公务用枪枪证”,“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

资阳市在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为此,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该局表示,警方随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经初步排除,微博图片中的持“枪”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

网友微博晒“枪”

还配有“公务用枪枪证”

根据报料者5日晚的手机截图,网友“中成哥i”于2月5日12时38分发布“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

该微博的4张配图中,有3张为同一小伙在宾馆房间内手持疑似枪支的图片。其中,第1张为小伙坐在床上,右手持“枪”;第2张为小伙站立在床边,右手持“枪”顶住自己头部;第3张为小伙躺在床上,右手持“枪”。

此外,该微博的另1张配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该证上的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等信息比较清晰。信息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枪型为六四式手枪,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在该证最右方中部,还有一张贴纸上写有“52”字样。

成都商报记者搜索发现,网友“中成哥i”微博中的该条微博已被删除,该网友此前所发微博中多为转发的笑话、心理学等内容,多条微博下的定位为广元利州区,也有定位为资阳(乐至)天池镇的。此外,晒“枪”图片中的小伙也多次出现在其微博中。

警方:初步排查持“枪”小伙

并非该局干警

资阳市在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辖区内确有乐至县,网友微博的定位也是资阳乐至县。

为此,6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乐至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据警方介绍,目前资阳市已不再是资阳地区,最新的公务用枪枪证也没有网友微博图片中所含的符号“*”。

6日下午,乐至警方表示,经初步排查,微博图片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

那么,微博中小伙所持的“枪”是真是假?“公务用枪枪证”是否真实?警方表示,仍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后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当事网友现“声”:

称“枪”是玩具枪

6日晚19时21分,新浪微博网友“中成哥i”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了“澄清”信息,对持枪事件进行澄清。

微博全文为:“首先这个前(应为‘枪’)是我在地摊上花10元大洋买到的塑料玩具枪,该枪没有任何杀伤力,买来纯属好玩,其次持枪证是几年前在乐至贴吧看到的一张图片并保存下来,本人并没有这个证件。‘明天杀崇州’在四川话里的意思是明天去崇州。在此本人深感抱歉,没想到一个玩笑微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发这微博纯粹为了好玩,请大家原谅,我会向当地警方解释清楚。谢谢!”成都商报记者试图与其本人联系,在回复了一句之后,再无回复。

昨日22时30分许,成都商报记者从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网友“中成哥i”已被警方带回乐至调查,经检查已确认“枪”系假枪,“公务用枪枪证”也早已作废。具体的调查处理情况也将在随后进行通报。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原标题:网友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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