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本网最新  »  正文

成都一餐饮卖河豚被罚 市食药局:餐馆不能卖河豚活鱼

2017-02-17 17:2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2月17日报道 近日,市食药监局在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案,其中,成都市天鹅湖圣尼亚半岛餐厅的海鲜库房水池内被查出有4只活的河豚,并在其电子菜谱发现以河豚为主食的菜品,该公司违法经营生物毒素污染物质含量产国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处以没收所得并罚款。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虽然有条件的放开了河豚的经营,但仅允许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且应当由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才能销售。

据了解,2016年,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中提到,为规范养殖河鲀(注:河鲀为硬骨鱼纲鲀科鱼类的统称,俗称河豚,为方便阅读,下称“河豚”)加工经营活动,防控河豚中毒事故,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决定有条件的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在品种上,只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允许养殖生产经营,此外,养殖企业须经审核备案,才可向市场出售经过加工的上述两种河豚,加工企业也应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时,不能经营河豚活鱼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鱼,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经营。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天鹅湖圣尼亚半岛餐厅属于餐饮企业,不属于养殖和加工企业,是不能经营河豚活鱼或未加工的河豚整鱼的,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经营。“如果有市民发现有餐饮企业违法经营,可以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QQ截图20170217165225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