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整饬“四风”,坚定不移关权入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深得党心民心。为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名单
一、区(市)县(7个)
金堂县、大邑县、郫都区、蒲江县、金牛区、都江堰市、龙泉驿区
二、市级部门(20个)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法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机关事务局、团市委
本报记者 王琳黎 实习记者 常斐
原标题:2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单位受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