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8日讯 2月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于2017年3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改革后,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所需提交的材料显著减少,工商部门作出核准决定的时间大幅缩短。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材料精简为4份
根据该实施意见,成都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适用对象为: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通过这项改革,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精简为4份:一是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二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三是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四是营业执照正、副本。相较于一般注销程序企业,简化了申请材料,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基本流程分三步走 适用者当场受理
同时,工商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9类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当场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核准的决定。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介绍,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主要有3步:第一步:申请人向社会公告。符合条件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首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限为45天。第二步: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提交材料。第三步: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受理及核准。
弄虚作假企业 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同时也指出,为确保相关利害关系人等各方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和全体投资人承诺、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将成为实施后续监督管理的“呈堂证供”。同时,为保证权益,在45天的企业公告期内,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登记机关将终止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且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对恶意利用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企业以及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对构成犯罪的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结束后,工商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有关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上进行“双发布”,供社会公众、相关政府部门查询和监督。
原标题:3月1日起 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