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资阳2月28日讯 车子破损了当然要修理,可资阳一男子居然不顾行车安全,将本该报废的汽车开上路。
2月22日下午,资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雁江区海峡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A2DXXX的老旧蓝色小车迎面驶来,该车的车身破损严重,行驶时不停摇摆。民警要求该车立即停下,进行例行检查,通过查询,发现该车系一辆报废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不仅是报废车,李某还是无证驾驶。”据交警介绍,该车属于李某的表叔颜某某所有,由于该车要报废,颜某某本人又在外地,就暂时将车停放在院子里,等回家后再到报废公司处理。然而,李某当天临时有事,想着开车代步图个方便,就把这辆报废车开了出来,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截获。
据资阳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介绍,李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李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因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切勿上路行驶。
原标题:不顾行车安全 资阳一男子无证驾报废车“摇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