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2月27日讯 今(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交警支队获悉,民警查获一起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一年多以前,蓬溪县男子吴某某因涉嫌酒驾被处罚。2月24日,该男子再次因酒驾被交警挡获,构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最后,该男子被警方吊销了驾照,挨罚款后还遭拘留3天。
事发当日14时许,驾驶人吴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蓬溪县城上河街,驶往赤城镇万和大酒店方向。当车行驶至赤城镇香溪路100米处时,吴某某被正执勤的民警挡获。“吴某某见有交警检查,其行为异常。当民警走进该男子就闻到他身上有股酒味。”民警让吴某某连续吹了三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其测试检查结果分别为49.8mg/100ml,46.4mg/100ml,49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2015年4月28日,吴某某因涉嫌酒驾被民警处罚。不料,时隔一年多,吴某某再次因涉嫌酒驾被民警拦截。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且吴某某对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吴某某行政拘留3日,并处19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驾驶人吴某某已被警方拘留。
原标题:遂宁男子涉嫌二次酒驾 被吊销驾照罚款还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