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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不幸严重烧伤 13岁男孩两次割皮救父

2017-03-03 09:58   来源: 湖北日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13岁,应是在父母庇佑下无忧无虑生活着的年纪。但襄阳市二十中的王子豪,却有着超越同龄孩子的坚强。在父亲大面积烧伤、生命垂危时,他两度割皮救父。

昨日,已返回学校的王子豪正在认真上课。因头上取皮痕迹清晰可见,他戴着一顶鸭舌帽。

“没有比救爸爸更重要的了”

王子豪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家庭。但去年10月,父亲王先生不幸被严重烧伤,生命垂危。“赶到武汉三医院时,差点认不出来了。”王子豪的母亲李玲含泪回忆:当时丈夫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周身缠满纱布,身上插着呼吸机和导管;医生说全身90%的面积严重烧伤,随时有生命危险。

李玲顿时感觉天都塌了。

身在学校的王子豪知道后,只能偷偷抹泪。

好在经过10天抢救,王先生挺了过来。但因大面积烧伤,需要植皮治疗。医生建议,从直系亲属身上取皮。尽管王先生的父亲、哥哥已先后为他植皮,可烧伤面积过大,后续治疗还需植皮。

王子豪哭着说:“我不怕疼,让爸爸用我的皮吧!”

亲友们纷纷反对:“你还没有成年,不行!”“取皮可能留下后遗症。”“你学习紧张,住院影响学习……”

王子豪却坚定地表示:“皮割了还会再长。”“我要救爸爸,没有比救爸爸更重要的事!”他一次又一次地说服大家,妈妈和亲友们抹着眼泪同意了。

“他是全省最小的割皮者”

去年12月2日,王子豪赶到武汉。医生将王子豪的整块头皮取了下来,移植到王先生的前后背上。

清醒后,王子豪头部开始隐隐作痛。他睁开眼第一句话就是问妈妈:“手术成功吗?”李玲连忙点头安慰。王子豪忍着疼痛,使劲抿了下嘴唇。

取皮后,他的头部整天被纱布包裹。白天,即使再痛,他也忍着不让人担心。可晚上,他经常痛得无法入睡。

儿子的皮肤在王先生身上渐渐长好了,但王先生腋窝两侧等部位仍需植皮。今年1月11日,王子豪结束期末考试后,再次赶到武汉,将头上长好的皮肤割下来,献给爸爸。“一般人做完一次割皮手术,就会疼得不敢做第二次。”武汉市第三医院主治医生栾夏刚感叹说:“他是我们遇到的年纪最小的割皮者,也是全省年纪最小的割皮者。”

“让大家一起来帮助王子豪”

经过多次植皮后,王先生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身体慢慢好转。得知儿子为自己割皮后,他心疼得直掉眼泪。

如今,王子豪割皮救父的事迹已在襄阳市二十中传开了,校长雷俊表示:“这孩子的行为非常感人,学校将发动大家一起来帮助他,关爱他。”

班主任柯老师号召大家为王子豪一家书写祝福语,并拍下发给王子豪爸爸,鼓励他战胜病魔。王子豪回校后,同学们在下雨时争先恐后为他打伞,生怕雨水影响他的伤口愈合。热心同学还成立了“王子豪帮扶小组”,把笔记借给他、陪他散心。各科教师也利用空余时间,辅导他落下的学业。

襄阳市樊城区委相关人士表示,这种大孝至爱的父子真情感人至深,该区正在为王子豪申报“襄阳楷模”称号。

小小年纪两度割皮救父,襄阳学子王子豪的行为令人感动。

但同时,人们疑问:13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对此,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敏解释,13岁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既有一定的自我意识能力,但同时又不能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袁敏认为,王子豪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本人强烈要求,监护人母亲同意,实施专业手术的医院接纳,其行为在法理层面不应反对,在道德层面应予褒扬。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9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村民汪夕勇被烧伤,其8岁的儿子及6岁的女儿,曾共同割皮救父,演绎了人间真情佳话。

原标题:13岁襄阳男孩两次割皮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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