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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全国首个共享单车规定 对蓄意破坏者将依法追责(2)

2017-03-03 11:03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权威解读

《试行意见》出现两大变化

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1月9日开始,《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30余条意见建议中,无一条反对出台《试行意见》,修订完善后的《试行意见》经过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性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出现了以下几点变化:

1.市民若违法违规应自觉受罚

《征求意见稿》侧重于对使用者进行约束,《试行意见》则修改为对全体市民的约束,且增加一条: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在违法违规后果上,也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罚改为市民自觉接受处罚。具体规定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应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应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2. 蓄意破坏、盗窃将依法查处

《试行意见》在保障机制中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这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相关评论:

成都首推共享单车规定为开放包容点赞

开放与包容,是成都之为成都的理由。从历史上第一张纸币交子的诞生,到网约车,再到共享单车,在每一个新事物来临时,总能感受到成都的包容与开放,让新事物能够在城市里和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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