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召开的“十三五”环境规划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月28日,四川省正式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包括这条指标在内的10项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第一次进入了五年规划,其中6项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
此次《规划》确立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生态保护三大指标体系。与“十二五”规划相比,新纳入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大气指标方面,提出到2020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水指标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大于97.6%;土壤指标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划》的一些具体指标和“十二五”相比有较大改动。其中,作为衡量水污染的重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者的减排任务由“十二五”的削减7%、8%提高到了削减12.8%、13.9%;作为衡量大气污染的重要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者的减排任务由“十二五”的削减9%、6.9%提高到了削减16%、16%。
围绕三大战役,《规划》明确了关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的措施,并制定了限期达标规划。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规划》指出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并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同时加快调整不合理的历史布局,城区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污染物排放量“只减不增”。到2020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
原标题:2020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