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3月10日电 台湾士林地检署10日在台北公布“2·13”游览车事故截至目前的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游览车撞击时时速为79公里,但该路段前后限速50、40公里,车辆明显超速。
2月13日晚,一辆载有44人的游览车在台湾高速公路主干道5号南港系统交流道接3号南下路段翻覆于引道边坡,造成33人罹难。遭遇意外的为蝶恋花旅行社负责招揽的一日游散客和康姓司机。
综合中央社、《联合报》等台湾媒体10日报道,检方指出,游览车轮胎均尚未磨损至胎面磨耗指示点,剎车系统正常,最近三次的验车记录均合格。而康姓司机在当天上午8时许出门,游览车翻覆在晚上近9时,期间停留约3.5小时,驾车时间逾9小时。
至于司机是否存在“过劳”问题,检方指出,去年8月到今年1月,康姓司机单月最高出勤天数为24天。而2月上班13天,他仅在10日曾请假1天,13日便发生事故。但蝶恋花旅行社负责人周比苍同意其请假要求,并不存在请假遭刁难的情况。
有陈姓家属代表质疑,调查显示游览车结构正常,但罹难者几乎都是脑袋破裂致死,家属怀疑车内座椅没有紧锁在地上,导致车辆翻覆时乘客飞出。
对此,检方回应,座椅固定问题已采证,但侦查不公开,未来会向家属说明。(完)
原标题:台检方公布“2·13”游览车事故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