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月赏樱团游览车翻覆事故,台湾士林地检署10日召开记者会。调查结果显示,该游览车司机(已罹难)曾连续工作24天,且在事发时有超速行为。
这起车祸发生在2月13日晚约9时,由台北蝶恋花旅行社组织的武陵农场赏樱团在返程途中不幸翻覆,造成33人死亡。
士林地检署称,依据该游览车最后行进轨迹图及后车行车记录器影像等资料分析比对,显示该游览车于当日晚8时57分左右驶出南港隧道时时速为84公里,接近事故发生地及撞击时,时速分别达98公里和79公里。而该路段前后装设有4处限速标志,限速为时速50公里和40公里。
有关游览车机件结构等问题,经鉴定,轮胎深度尚未磨损至胎面磨耗指示点、刹车系统测试正常,车身长、宽、高符合法规规定。今年1月5日该车最近一次验车,近3次验车记录均合格。
至于康姓司机出勤情况,调查发现他在去年8月、12月每月都出车28天,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最高连续出勤天数达24天,违反相关休假规定。
此案件仍在持续侦办中。(记者胡龙江、吴济海)
原标题:台“2·13”游览车事故调查结果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