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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议“打假”:建议对制假直接入刑

2017-03-16 07:26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史建婷

编/者/按

3月1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回应民生热议谈及打假。他表示:要坚决查处假冒伪劣等群众密切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关于推进简政放权的问题中,李克强说:“对那些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涉及食品、药品、环保等群众密切关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

两会期间,打假成为热点议题,阿里巴巴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正在获得司法界的热烈响应。3月15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发来传票,阿里巴巴起诉售假店铺将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一天开庭,且由奉贤法院院长陆卫民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打假”正在从呼吁变成实操的“落地”,加重刑罚惩治假货或由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声音:呼唤严刑峻法惩治假货分子

马云3月7日在微博发文呼吁“像抓酒驾那样打假”,引发社会各界、两会代表委员的持续讨论。舆论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导致制假公开化产业化的问题。

基于此阿里巴巴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呼唤严刑峻法惩治假货分子。这一呼吁在两会期间得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公开表示,制假售假是全社会的公害,制假售假的治理涉及到整个社会,不同的环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部门,“需要共同发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少平:

“打假”的关键是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近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都不断在加大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

李少平提及中央专门成立的食品卫生部级协调联络机制,因为这涉及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各方面要形成协调和系统的打击力度。他认为,治假的关键也在于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不断加大力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鸣起:

不排除调整执法检查计划的可能

针对今年“两会”期间热议的“打假”呼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经注意到这个事情。

3月12日下午,张鸣起在山东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作出以上表述。他表示: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制订完毕,因此目前尚无针对打假的法律法规修订计划。不过他也表示:“如果年内某些事情发展到特别重大的程度,也不排除对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可能”。

湖北省高院院长 李静:

群众呼声或促修改立法

对于加重刑罚治假的呼吁,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民群众对制假入刑呼声很高,如果说确实需要修改,需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

回顾并比较酒驾入刑过程后李静认为:酒驾是否入刑是经过科学论证的。从目前假冒伪劣的实际危害来看,人民群众对制假入刑的呼声很高,甚至比治理酒驾的呼声更高,因此更需要立法程序论证之后再予以确定。

李静分析说:从司法角度,只能是依照现行的法律,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来量刑,不可能超越。即便这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大,也只能在目前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量刑。如果确实需要,需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修改。

基层司法代表:

制假直接入刑 以提高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周喜玲认为,假货问题愈演愈烈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监管不到位;二是惩治力度太小,无法震慑制假售假分子。建议制定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建立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刑法对各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对制假售假达到法定数额者严惩不贷,对侵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刑法》中对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以上,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10万以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柯俊提出“将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代表也建议:参照国外治假经验,提高违法成本,可将部分违法行为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轻罪上升为重罪,加大处罚力度。

观察近期舆论可见:在加重刑罚以惩治假货的议题上,企业界、法学界、执法司法立法机关正在取得共识,严刑治假时代或将由今年两会期间的热议开启。

315当日

阿里起诉售假店铺案 获开庭通知

3月15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发来传票,阿里巴巴起诉售假店铺将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一天开庭,且由奉贤法院院长陆卫民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

根据最高法指导意见,只有重大疑难、新类型或者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意义等情形下的案件,才会由院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足见在司法实务界已经将阿里巴巴起诉售假、用民事手段“自救”打击假货分子视为标杆之举。

3月8日,阿里巴巴正式向奉贤法院递交诉状,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在淘宝上出售假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索赔267万元,并要求其公开道歉,当天即获得法院立案。

本案中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上出售宠物食品,后来被阿里巴巴和品牌方玛氏联合发现存在假货嫌疑,于是通过抽检进行鉴定,并将线索移交给上海公安局宝山分局联合行动,并将姚某当场抓获。

在警方对姚某立案之后,阿里巴巴也启动了民事诉讼。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打而不死、死而不僵已经令打假陷入了死循环,阿里巴巴将穷尽一切手段提高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

近日阿里巴巴发布一组数据,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比例不足1%。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原标题: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 建议对制假直接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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