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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市场乱象 三大陷阱消费者千万要躲开

2017-03-17 13:3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3月17日报道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针对汽车消费这一当前商品消费投诉热点,乐山市工商局结合“红盾春雷行动2017”部署,自选开展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对全市52家汽车销售4S店进行了检查,查处案件24件,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4件,责令退费700余万元,开展行政指导3次,约谈汽车市场经营商45户。该局检查发现,汽车销售搭售、过度保养、过度维修等现象在车市层出不穷,特别是经销商收取按揭管理费、代办保险、紧俏车型加价出售等已经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潜规则。

强制收取按揭管理(服务)费广泛存在

一些汽车销售商以协助办理按揭手续为由,以口头约定、特别合同条款约定等形式,强制向消费者收取按揭管理费、评审费、服务费等费用,即便部分消费者自行向银行申请贷款,仍然被收取这笔费用,消费者如果不“自愿”缴纳,贷款手续就不予办理。有的汽车销售商为了诱惑消费者按揭购车,故意将按揭购车价格适当下浮,以达到变相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的目的。

如某汽车销售商在销售“一汽”品牌汽车过程中,要求凡是在该公司按揭贷款的购车客户,都需要缴纳1000元/户的按揭管理费。乐山市工商局认为,汽车经销商要求客户缴纳按揭管理费、保险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罚款。

霸王条款泛滥   强制代办车险普遍

该局调查发现,霸王条款在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非常普遍,格式合同或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或强行代办服务,或故意乱用易混淆词语,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只能吃“哑巴亏”。如“新车第一年保险须由本公司代理”“如遇厂方供货、运输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供方无法按时交车,不视为违约”“甲方未在授权的服务中心进行保养,车辆在保修期内在非授权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后,一律不予保修”等。

强制代办车险更是常态,在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时,汽车销售商借机要求消费者必须在4S店内购买商业险,并只能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购买贷款合同中所指定的保险项目,从而获取保险公司返回的保险手续费或佣金。一些商家甚至要求全款购车的车主也要在店内购买商业险,并以特别合同条款约定等形式向消费者收取续保保证金,消费者只有按照销售商的要求购买保险后,才能退还续保保险金。

加价销售或强制搭售商品不容商量

一些紧俏车型在销售市场上往往供不应求,有的汽车经销商抓住消费者急于购买的心理,要求消费者交付“提车费”或者再购买高价车辆装饰商品才能及时提车,否则数月后都无法提车。“提车费”从一万到几万不等,且都不提供发票。而销售商以购买装饰、保险等形式加价销售汽车的行为属于强制搭售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据乐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销售车辆只是销售商获利形式之一,4S店定点维护保养才是重要获利手段。销售商在与保险公司合作中,通过签订维修协议方式,约定销售商代办的保险业务金额与汽车送修金额挂钩。当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通知定点销售商的4S店,而4S店维修费用明显高于普通汽车修理厂家,消费者如果选择在其他修理厂进行维修,保险公司则设置赔付障碍,如果选择在销售商处维修,保险公司则可多赔付,因此,车主基本无维修自主选择权。正是这种商业贿赂行为,导致销售商捆绑销售保险既获得保险返利又获取高额维修利润,可谓“一石二鸟”。

乐山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加价提车、强制搭售等不合理行为,消费者要学会说“不”,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要留存必要的证据,一旦自己“被加价”,可以更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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