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20日电 20日,连云港灌云县通过官微官网通报该县17日发生的学生在校坠楼事件调查情况。
3月17日15时许,灌云县实验中学一学生坠楼,据公安部门调查,坠楼者系灌云县实验中学初三(12)班学生殷某。
该生当日下午在灌云县实验中学大考场参加初三年级月考,14时30分左右,监考老师发现其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随后将其手机没收,过程中殷某拒交手机,监考老师在没收手机过程中用手打了殷某面部一下。
约20分钟后,该考生向监考老师请假上厕所,随后独自离开考场,走到该校初二教学楼五楼,从五楼翻越护栏跳下,后被及时送往灌云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灌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安排公安警力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原标题:连云港一初中生在校坠楼身亡 官方通报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