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3月20日讯 昨日晚上,沿滩区交警大队在夜间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司机”在面临拘留、罚款的同时,还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被“禁驾”五年,或将为此“丢饭碗”。
昨日晚上,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在206省道王井收费站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晚上23时50分,民警在对一辆由富顺往沿滩方向行驶的车牌号为川C175**王牌中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胡某某体内凝似存有酒精含量。随即,民警立即要求胡某某熄火停车,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下车接受进一步查证。经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查证,胡某某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的询问下,胡某某当场如实供述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和懊悔。
由于胡某某所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故胡某某的行为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胡某某将依法面临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胡某某将被“禁驾”五年,未来的五年时间里,将无法从事的货运车辆专职驾驶员工作。
原标题:货运司机酒后驾车被查 被禁驾五年或将丢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