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消息,美国东部时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羟基乙叉二磷酸(HEDP)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裁定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反补贴税率分别为0%与2.4%,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67.58%与184.01%。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表示,中方对美商务部裁定高额反倾销税率的决定和做法强烈不满。
王贺军表示,本次反补贴调查的裁决结果值得肯定,基本反映了中国企业实际情况。但是,中方对美商务部裁定高额反倾销税率的决定和做法强烈不满。美方不顾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有关条款已到期的事实,继续拒绝接受中国企业提交的大量证据材料,坚持使用替代国做法,拒绝纠正有关计算错误,裁出的反倾销税率严重脱离客观事实。美方做法违反了其在世贸组织下的有关义务,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
王贺军指出,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审慎、克制采取贸易救济措施,避免对中美经贸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原标题:美对华羟基乙叉二磷酸裁定高额反倾销税率 中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