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嫌疑人已被拘留
陌生人加微信好友,千万要谨慎!近日,成都市锦江公安分局督院街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诈骗案,嫌疑人正是加微信好友后,以谈恋爱“交往”为名实施诈骗,受害人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女朋友”转钱17000余元,并另外买了一部价值6000余元的苹果6S手机给对方,共计损失23000余元。
据民警介绍,今年1月22日,督院街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杨某报案称,其2016年6月被一个微信号添加为好友之后,对方就以信用卡被刷爆、老家亲戚生病、救济朋友、买手机等理由多次向受害人索要钱财。杨某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我之前将自己的信息放到了交友网站上,后来,她就通过微信好友通讯录添加了我。”两人见面后,杨某发现对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而且谈吐交流都不错,“见面后第一印象很好就开始交往了。”在交往过程中,“女朋友”提到被朋友骗,借了高利贷需要钱,“我觉得她很可怜就产生了同情心,将钱借给她了。”后来,杨某发现“女朋友”不怎么回复他了,“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可能被耍了,所以就报警了。”
然而,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杨某口中的“女朋友”并非一人,而是一对情侣互相配合作案,“这个案子最奇葩的就是,受害人杨某交往过程中并不知道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虽然与杨某见面的是严某,但一直和他在网络上聊天的都是严某的男朋友贾某。”据介绍,严某是成都某大学艺术专业的大四学生,她后来供诉称,因男友贾某做生意失败,生活窘迫,所以答应他助其行骗,一人负责聊天,一人负责出面见网友,配合诈骗。
目前两名嫌疑人严某、贾某已被锦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民警提醒:网友在交往过程中要小心谨慎,特别是遇到陌生的微信号请求添加好友,一定要核实清楚。(记者冯浕实习生李雪)
原标题:骗子情侣分工合作:一人聊天 一人负责出面见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