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辽宁、上海、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8省市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期待已久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此次发布会上正式揭开神秘“面纱”,本报记者抵达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持续发回最新动态消息。
现在,新闻发布会已经开始。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我国已经正式设立并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成果的第一批、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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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关境以外划出的特定区域,准许外国商品可以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是承担国家使命的“排头兵”,是探索践行制度创新的国家“试验田”。
第一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8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中国第一个自贸区。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涵盖4个片区,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
2014年12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扩展上海自贸区区域范围,新增3个片区,总面积扩展至120.72平方公里。
第二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4年12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设立广东、天津、福建设立3个自贸区。
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于同一天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设立的第二批自贸区。其中,广东自贸区涵盖3个片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天津自贸区涵盖3个片区: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福建自贸区涵盖3个片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
第三批:包括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7个自贸试验区
2016年8月31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第三批自贸区之一。
随着我国第三批自贸区的正式“亮相”,我国自贸区已经形成从沿海到中部再到西部的“1+3+7”战略新格局,以扩大开放所引领的中国自贸区改革从“齐头并进”进入“雁行阵”模式,冲刺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体系。
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数据显示,截止目前,中国已经签署自贸协定14个,共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
原标题: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将揭开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