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问:在普及过程中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
答: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是实现普及目标、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十分关心,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在此基础上,《攻坚计划》特别强调要完善扶困助学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一是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2010年以来,国家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2015年标准提高到2000元,资助面达到20%,西部地区达到30%。二是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三是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四是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9.问:如何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
答:《攻坚计划》将提高教育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增强高中教育的适宜性和吸引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基础。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二是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的指导;三是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发挥评价正确的育人导向作用;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二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三是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10.问:如何保证《攻坚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为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攻坚计划》从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督导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责任,细化政策措施;二是明确了各地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督导评估,重点是建立问责、评估验收、动态监测和复查等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好《攻坚计划》。
原标题:部分高中反映运转困难债务负担沉重 教育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