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日前顺利完成了首批共14家省级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换发了标注有“慈善组织”字样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其中,四川新华文化公益基金会、四川省绿化基金会等2家社会组织新登记成为慈善组织;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科技扶贫基金会、四川天泽慈善基金会等12家在《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其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社会组织在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除依照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在登记或认定满2年后,还可以依法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记者 李丹)
原标题:我省认定首批14家省级慈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