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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5月1日起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

2017-04-27 07:18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发布通告称:从2017年5月1日起,在自贡市行政辖区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应急管制,这意味着在重污染天气下的自贡,将迎来汽车“限行时代”。

根据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四个级别。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红色为最高级别。

Ⅳ级预警(蓝色),禁止货运车辆(不含办理自贡市货运汽车城区通行证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Ⅲ级预警(黄色),禁止货运车辆(含办理自贡市货运汽车城区通行证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并同时执行Ⅳ级预警(蓝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Ⅱ级预警(橙色),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对小型汽车采取尾号限行,两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并同时执行Ⅲ级预警(黄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

Ⅰ级预警(红色),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对小型汽车采取单双号车牌尾号限行;并同时执行Ⅱ级预警(橙色)应急管制措施内容。

原标题:5月1日起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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