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通报一起假警察案件。
“我被骗了1万元。”4月15日,成都男子张某到锦江区莲新派出所报案,称被人敲诈勒索1万元,对方自称是警察。接报后,锦江区高度重视,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案件经过和嫌疑人慢慢浮出水面,原来,这是一起假冒警察行诈骗之实的犯罪案件。
2017年4月15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乔某(男,30岁,蒲江县人)、左某(男,31岁,蒲江县人)驾驶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途经双桥子立交桥附近某处时,看见被害人张某和一名女性在路边交谈,二人上前偷听得知所谈内容为商量进行卖淫嫖娼行为,随后那名女子带着张某进了附近的某个小区。
据左某和乔某事后交代,二人突发奇想想吓一下那个嫖娼的男子,把他逮到派出所去。
随后二人在小区门口等了大概十五分钟,一路跟踪张某至锦江区海椒市街时将其截停。
左某、乔某对张某说,嫖娼依照法律规定要被拘留,要把他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张某当时感觉心虚,乔某趁机对张某说交一万元钱罚款就可以不用执行拘留。张某本身有嫖娼行为在先,对乔某的话信以为真,当晚将身上仅有一千元钱交给二人,并按照约定第二天早上8点在海椒市街建设银行门口将剩余9千元钱缴清。
事后,被害人张某始终觉得不对劲儿,认为这两名警察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于是向锦江警方进行核实,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办案民警通过细致侦查,逐渐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于5月8日晚在金牛区交桂路某旅馆内一举将其二人挡获。经过讯问,二人对冒充警察行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锦江区公安分局案侦民警介绍,稍加分析就能看出这起案件漏洞百出,张某之所以会被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自身存在违法行为在先,心虚且存在侥幸心理;二是缺乏最起码的常识,警察在着便衣执行任务过程中,要出示制式警官证表明身份,着警服执行任务时可以不出示警官证,但是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必须出示。
警方在此提醒,配合警察办案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但在实际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甄别警察的真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发现有人冒充警察行骗时请及时报警。
原标题:成都两男子见人嫖娼 突发奇想扮假警察诈骗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