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已于日前发布。公告显示,2016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比上年增加3959元,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926元,比上年增加5011元,增长8.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比上年增加5261元,增长8.7%。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40087元,增长5.4%;采矿业50006元,增长4.5%;制造业46228元,增长6.7%;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9969元,增长9.7%;建筑业44151元,增长6.8%;批发和零售业43622元,增长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903元,增长5.6%;住宿和餐饮业34491元,增长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2527元,增长6.9%;金融业82847元,增长3.3%;房地产业51720元,增长9.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585元,增长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2348元,增长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431元,增长8.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6218元,增长8.9%;教育业68597元,增长9.9%;卫生和社会工作78874元,增长11.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4297元,增长8.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074元,增长11.6%。(记者 李艳玲)
原标题:去年四川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