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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加女方名字吗? 成都男子基本愿意(2)

2017-06-14 08:49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网友声音

支持樊胜美

@可爱的胖胖:没有樊胜美,就没有王柏川的今天。

@点点灼魅:加上她的名字很合理啊,他们只是付了个首付,以后每月还要还月供啊,结婚后难道不一起还吗?这也相当于两人一起买的房嘛!如果他全款买房那就无所谓啊。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这么做。

@奉杏:说不该写女方的名字就不对了。不说谁为谁做过什么,最起码樊和王是相爱的,两个人结婚,房子本就应该是共同财产,况且贷款还是他们来还,凭啥不写女方名字?

支持王柏川

@kss帅帅:人家辛辛苦苦赚钱买的房子,你一分钱没出,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就凭你长得好看?自己还理直气壮得不行了!

@某某8300:不知道为什么,都在同情樊胜美,她想要在上海有个家,可是什么都不用付出,还想要在别人爸妈出钱买的房上写她的名字,凭什么?

@布布点点手指:哪个出钱就该写哪个的名字,凭什么多写一个人名字。爱情的保障?爱情是最不靠谱的东西,没什么可以给到保障。

中立者

@Rosa: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樊和王都没有错,错在根本不合适的两人使劲儿往一堆凑。

@西原映像vi阿羊:他俩的结局注定是分手,两个人在一起对双方不够坦诚,都藏着自己的心思。

父母看法

怕“加名”主要担心分手

胡女士是一位媒体工作者,有一个2岁的儿子,她说“以后孩子结婚,如果首付都是我们出的,那肯定不写女方的名字,毕竟现在房子的价格这么贵,要是两人分手,那可不好办。”

同为媒体工作者的李女士却有不同看法,对于自己的儿子,她认为如果女方愿意一起还月供,那写上女方的名字也没有什么不妥,只要孩子们能够幸福地生活就好了。做父母的只盼望他们可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徐先生是一家电器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一个9岁的儿子,他说,“我们夫妻幸幸苦苦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儿子长大以后,可以不为房子发愁,以后有了儿媳妇,他们能够幸福是最好不过的了,万一感情出了什么问题,也不能把房子赔进去。”

专家看法

社会学家:只要感情好,写谁的名字不重要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家胡光伟接受天府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会出现王柏川樊胜美因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而分手的事件,说到底是因为两个人的感情并没有那么深,如果感情足够好,写谁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他提醒,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

婚前婚后买房别傻傻分不清

律师卢晓倩认为,《欢乐颂2》王柏川母亲担心“如果樊胜美与其哥哥打官司输了,房屋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担心不无道理。因为若加上樊胜美名字,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至于樊胜美说婚后愿意共同还房贷,卢晓倩说,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据网络)

■天府早报记者 胡潇潇 实习生黄群

原标题:成都男子很大气 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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