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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心城区9333套公租房6月21日进行选房

2017-06-20 14:17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20日讯 今日,据市房管局官网消息,中心城区2016-2017年9333套公共租赁住房定于6月21日开始选房。选房地点为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大厅。

原文如下:

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我市中心城区2016-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共计9333套,定于2017年6月21日开始选房。具体房源信息请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http://www.cdfgj.gov.cn)网站,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查看。现将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对象

已参加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保障对象。

二、选房时间及安排

2017年6月21日到实际选房结束,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具体选房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计划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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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房地点

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大厅。

四、选房规则

(一)按照2017年6月5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

(二)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三)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个人申请对象,只能选择套一或单间户型,且配租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四)若未在电话通知的选房时间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选房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仍未前来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五、选房须知

(一)到场选房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二)携带资料:选房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受托人还须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三)选房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

(四)选房后,选房人须当场在《配租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期间,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或者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

2、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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