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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生减负 四川出台“十严十不准”规定

2017-06-28 07:2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日前,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此外,市民可拨打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028-86113375进行监督。

规定包括: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为依据招生;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

四川省教育厅强调,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对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成都商报记者 赵雨欣

原标题: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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