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8日电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8日介绍,目前,《办法》实施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对于《办法》实施后,中小投资者还能否自由买卖股票,邓舸强调,《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底线,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邓舸表示,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办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具体的做法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需要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向老客户销售(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
又电(记者谢卫群)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修改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记者许志峰)
原标题:买卖股票权利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