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汛期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预防介水性疾病暴发流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该委向各级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开展汛期饮用水安全形势研判,加强与供水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力量,全面摸排,及时掌握辖区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处理工艺、供水范围、供水人口、日供水量、检测能力等基本情况。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卫生应急监测,重点监测集中供水单位取水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重点监测指标包括pH值、浑浊度、微生物、消毒剂、重金属、化学污染物等指标,提高监测频率,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汛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等卫生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特别要针对农村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卫生安全巡查全覆盖。在洪灾期间制、供水设施遭受损毁的供水单位在恢复供水前应清洗、消毒相应设施,并经水质检测合格方可恢复供水。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水质快检设备等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尽可能减少或降低事件影响,依法依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做好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原标题:汛期将至 四川加强汛期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