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场上的盼达用车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7月6日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我市起草了《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以纯电驱动的新能源汽车为汽车分时租赁的主要发展方向,以加快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布局建设为主要突破口,以市场主导、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市民出行提供一种新的选择。
2020年前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覆盖成都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包括七方面的内容,确定了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
根据其内容,至2018年底,成都将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0000个。至2020年底,成都将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
另外,今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作为一种新型出行方式,将纳入到现有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出租车和私家车等城市整体出行方式结构中;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出台成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引领。
鼓励占道停车场停放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
据了解,《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表明成都对新经济鼓励创新、规范发展的态度,以及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彰显了成都“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这也是继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后,国内首个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配套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城市,具有开创性精神,是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又一新突破。
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这一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全域成都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按照整体谋划、公共开放、协同推进的方式全面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等地分时租赁网点和充电设施建设,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合作共享,支持租赁企业经营模式创新。
按照《成都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今后成都将整体谋划、公共开放、协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布局和充电设施建设。包括:
(一)单位内部停车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提供内部停车场资源用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的建设。
(二)公共停车场。修订完善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商务楼宇、文体场馆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配建标准,并纳入《成都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停车场按一定比例要求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采用租赁或与停车场经营企业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
(三)住宅小区。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与小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利用住宅小区公共开敞空间通过租赁或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和充电设施。
(四)占道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组织的原则下,鼓励占道停车场为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提供停放及充电服务。
强化押金监管 发生事故租赁企业先行赔付
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企业服务质量、车况安全、维护团队、停放秩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使用安全保障,针对押金监管、保险购买及安全事故赔付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并鼓励租赁企业建立安全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注册地或服务机构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收取押金的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在安全保障方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应按照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即日起(2017年7月6日)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djt.gov.cn/)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9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
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cdjwysc@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意见建议”。
二、信件邮寄
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邮编61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