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快培养造就支撑“四川制造”和“四川创造”的能工巧匠和高素质产业大军作出部署安排。7月11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有四大方面的创新。第一,着力丰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一是针对四川省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规模持续减小的实际,明确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按职能分别审批设立技工院校和其它中职学校,加快发展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进一步壮大职业院校规模。二是针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等级和获得支持有限的实际,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等级可突破高级工,达到技师、高级技师,对办学质量高的,各地财政以安排项目方式给予扶持,进一步调动其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三是针对校企合作中“校热企冷”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生顶岗实习给予一定补贴,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四是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缺乏企业实践经验的实际,支持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担任专兼职教师并取得合法报酬,弥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际操作指导能力偏弱的缺陷。
第二,着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一是针对企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首次提出建设服务于技能人才的网络学习平台、移动学习平台,提升职业培训的便利性。二是针对专业课程建设与企业实际需求对接不紧密的问题,吸纳行业专家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课程教材编写,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充分对接。三是针对企业职工提升学历“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明确对采取非脱产方式入读职业院校的企业职工实行弹性学制,累计课时和学分达到要求的,可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四是针对现行补贴标准差异化小、对职业培训引导作用不明显的问题,要求市(州)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的培训补贴标准,推动技能人才向重点产业和企业聚集。
第三,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针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后续建设乏力的问题,建立项目接续支持机制,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给予经费补助,进一步激发项目建设活力。二是针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难的实际,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明确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各类引才引智计划资助,提升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力。三是针对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单一的问题,明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拓宽成长途径。四是针对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难的问题,明确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职(岗)位招考(聘)条件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畅通高技能人才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渠道。五是针对高技能人才因学历受限,初次确定薪资待遇标准和职称认定标准偏低的实际,探索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学历比照认定制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第四,着力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一是支持企业结合生产过程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指导职业院校结合学习过程开展职业资格考核认证,提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实效。二是落实放管服要求,放权用人主体,支持职业院校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并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试行自主开展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活力。三是针对技能要素占企业职工薪酬分配要素比例不高,技能人才待遇相比同层次其他人才偏低的实际,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和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技能带头人制度,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并支持同单位技能人才比照专技人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着力提升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四是针对当前职业技能竞赛缺乏顶层设计、基础保障偏弱的实际,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技能竞赛机制,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鼓励各级政府对技能竞赛及集训基地建设给予支持,强化对技能竞赛的统筹组织和保障支持,打造“四川技能大赛”品牌。五是针对现行表彰制度还不完善的实际,比照国家“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将原三年一次的“四川省技术能手及培育突出贡献奖”调整为两年一次,并将“培育突出贡献奖”调整为“四川技能大师”表彰项目,缩短表彰周期,提升表彰项目含金量,建立国、省两级层级分明、梯次衔接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同时,对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选手,直接授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拓宽表彰途径,鼓励更多技能人才参与技能竞赛,促进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工作政治责任,加强对技能人才工作的考核,加大对技能人才工作的财政投入。要建立技能人才工作综合数据库、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技能人才资源年度调查统计制度,定期编制和发布技能人才需求目录。要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工作范畴,充分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使技能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切实加强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服务。
原标题:四川将建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制度 发放岗位和职务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