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近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在全市率先颁布实施《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据悉,该《办法》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明确主要内容。《办法》从制定依据、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工作职责、奖励标准、审核发放、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强化了内部监管职责、精简了奖励发放流程、优化了奖励资金管理。
二是细化奖励标准。新区财政每年拨付60万元对网格化实施奖励,明确奖励方式及标准,对一般性问题有效巡查整改和发现案件线索核实认定,按点位分别给予10元、15元的单次个人奖励;设单位半年激励奖,每半年拿出专项资金,重奖巡查推进有力、监管成效明显的街道食药监所。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街道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情况、奖励情况、评比情况纳入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项目,提出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方案。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天府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为有效打击食药违法犯罪、有效遏制食药危害蔓延,实现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盲区、零缝隙和全覆盖奠定基础。(记者 李丹)
原标题:成都天府新区试点先行食药网格化监管奖励 每年拨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