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二次供水涉水岗位人员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017-07-14 09:41   来源: 四川日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本报讯 7月1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标准》已原则上通过审核并即将对外发布。《标准》要求,全省二次供水涉水岗位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标准》要求,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必须具备健康合格证明。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具备色度、浑浊度、消毒剂余量三项重要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需定期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时间间隔不得大于半年,并应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要对在线消毒设备进行功能检查,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实施相应的维护或维修。

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应使用的形式,是高层建筑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绝大多数城镇的二次供水由非专业管理者承担,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标准》对规范和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水量符合规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记者 罗之飏)

原标题:涉水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