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7月14日电 14日上午,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游客被打”一案。庭上,检方指控,六被告人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三人受伤。
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和荣松曾于2016年7月23日在楚雄州南华县持刀将李某砍伤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董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刑事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被告人家属、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八十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完)(王艳龙)
原标题:女游客在丽江被打案续:被告人殴打他人致3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