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
一、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政策要点
对企业中生产运输操作类职业(工种),参加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照技师5000元/人、高级技师6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企业中商业、服务业等其他职业(工种),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4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对参加高级技师继续提升培训合格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进行补贴。
(二)适用对象
在成都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承训机构。
(三)办理流程
1. 用工企业、承训机构到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或承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培训学员或培训职工花名册;
(3)培训学员或培训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学员或培训职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核并公示后,将培训补贴划拨至企业、承训机构。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受理。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一)政策要点
5年内在全市甄选100家企业、1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2年以内,分别按照中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培训费用60%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适用对象
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的大中型企业。
(3) 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经审核并公示后,将培训补贴拨付到企业。
(四)办理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受理。
三、全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一)政策要点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根据自身特点与培训能力,设置免费培训课程,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二)推进进度
预计9月底前出具体实施细则并启动办理。
四、校地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补贴
(一)政策要点
对成都市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成都市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
(二)推进进度
预计9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并启动办理。
五、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贴
(一)政策要点
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技工院校、行业及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其它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申报成都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确定的培训基地项目,市财政将给予每个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适用对象
技工院校、行业及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三)办理流程
1.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经审核,集中评审并公示后拨付资金。
(四)办理时间
每年第二季度受理。
六、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安家补贴
(一)政策要点
对在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成都市,属于《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成都市重点产业导则》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融合产业、都市现代农业的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3000元的安家补贴。
(二)适用对象
重点产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三)办理流程
1.企业向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成就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引进人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经审核并公示后,自核准次月起按年度将经费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
(四)办理时间
每年1月份受理上一年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
七、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
(一)政策要点
支持在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了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二)办理流程
1.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企业到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经评审并公示后,向社会公布资助的首席技师工作室名单,并将资助资金划拨给企业。
(三)办理时间
每年第一季度受理。
八、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
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培训学校)为载体领办或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设在生产、研发、教学、实训等场所。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
九、优秀技能人才奖励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牌的选手,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根据竞赛分级、分类的不同给予1—5万元奖励,并对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晋级手续,其中获得市级一类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十、“成都工匠”评选表彰
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技能过硬,在生产一线取得重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成都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一、技能人才发展激励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招,享受同等的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与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所属企业组织职(岗)位招考(聘)时,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