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八旬老人吕大妈的轮椅在家中充电后突发爆炸,烧着了客厅,若不是消防员赶来及时,老太太也险些出事。她将销售轮椅的康美永健商贸中心的业主侯先生告上法院索赔27万余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轮椅销售者侯先生被判赔偿吕大妈医疗费、房屋装修、室内物品损失费、租房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曾到吕大妈位于北京望京的住所进行现场勘验。时隔半年多,但一进楼层仍能闻到空气中残留的烟糊味。老太太家的客厅已经被烧成一片炭黑,轮椅剩一个空架子摆在屋子当中。由于房子被烧得无法住人,事后吕大妈不得不在外租房。她还不得不赔偿了邻居和物业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据老太太的侄女讲,当时轮椅就在门口充电,先是闻到焦糊味,接着就爆炸了,嘣!嘣!嘣!连着炸了好几声,整个客厅都是火团。现场一片混乱,也不知道谁报的火警,消防员闯进屋子救了吕大妈,吕大妈为此住了好几天医院。“火太大,我冲进去三次想救她都进不去,我以为老太太要不行了!”回忆起当天爆炸的情景,侄女仍胆战心惊。
爆炸的轮椅是2016年7月12日吕大妈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向侯先生购买的。吕大妈说,侯在交付电动轮椅及收据时称,该电动轮椅电池可直接使用旧轮椅充电器按照原方式充电,旧轮椅也是侯先生四年前卖给她的。侯先生下午四点多送货上门,当晚10时50分许,吕大妈将电动轮椅充满电后断电。5分钟后,电动轮椅电池突然爆炸,并引发房屋火灾。此次火灾事故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因系电动轮椅充电电池故障引发。
侯先生称,他当天给吕大妈换轮椅收取了2000元。事发后他拆了吕大妈给他的旧电池发现是48伏的,但是他提供的新电池是36伏的,吕大妈用48伏的充电器给36伏的电池充电肯定会爆炸,但并未向法庭举证。侯先生认为,是吕大妈使用充电器不当才导致的电池爆炸,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因此不同意吕大妈的诉讼请求。
据记者了解,康美永健商贸中心的营业执照事发前就已被注销了,作为被告的侯先生除了庭前谈话到过法庭以外,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今天的宣判也是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因被告作为销售者不能明确提供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产品的供货者,因此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以及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被告举证不能,且涉案充电电池客观上确实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情况,因此,法院认定被告销售给吕大妈的充电电池存在产品缺陷。根据《产品责任法》在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情况下,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吕大妈表示认可。
此前,香港一户人家也发生过电动轮椅通宵充电过热短路引致火灾。因事主刚刚网购的新电池,专家怀疑,很有可能新电池与事主多年前买入的电动轮椅不相容。
法官史震提醒消费者,电动轮椅包括其他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常使用。本案中如被告有证据证明吕大妈用48伏的充电器给36伏的电池充电,因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失消费者也要自负其责。J009
原标题:轮椅充电后爆炸 老人索赔2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