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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题整改不能搞“一刀切”,“散乱污”企业咋整治?

2017-08-15 07:17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环保问题整治标准是什么?哪些企业必须被“淘汰”?哪些企业可以被“保留”?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成都正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疏堵结合而不是“一刀切”的方式,对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实施专项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三无”与“散乱污”

不再审批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

环保整治需要“依法依规”。哪些对象是清理整治范围?成都有明文规定——《全市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清理整治范围:一是园区外的“三无”企业;二是工业园区外的“散乱污”企业。

成都将不再审批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目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20+10”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及园区外不具备合格环保设施条件等实际情况,严格限制在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和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工业项目集中进入园区发展。

哪些企业可被“保留”?

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市经信委表示,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疏堵结合而不是“一刀切”的方式,对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实施专项清理整治。具体措施是什么?成都将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对园区外工业企业按照“四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调迁入园一批、梯度转移一批、适度保留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

具体标准是什么?“淘汰关闭一批”是对园区外“三无”企业、违反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和目录,属淘汰及限制类产业的企业,以及高能耗、高污染、浪费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关停、淘汰。

“调迁入园一批”是对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规划、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且有意愿在工业园区租用标准厂房或征地建设的工业企业,鼓励其调迁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梯度转移一批”是对不符合我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园区主导产业关联度较低、土地、环境、能源、用工等资源占有过大、产业形态与国家中心城市不协调、更适宜在省内其他市州布局发展的企业,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根据省、市产业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其在省域范围(周边市州)按产业布局有序进行梯度转移。

“适度保留一批”是对原材料采用本地矿产、林产、水等资源,以及农产初加工、手工业和无污染的轻产品制造且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项目),经环保部门确认补充完善有关环保手续后,可维持现状予以保留,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政策支持 科技型小微企业

给予50%厂房租金补助

企业入园,集中管理,是解决企业环保问题的有效措施。不过,新的矛盾又来了:园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买地、修建厂房、买设备等需要大笔资金,如何缓解资金矛盾?

“成都还制定相关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提供新机遇。”市经信委表示,整治“散乱污”还体现在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共同印发《关于推动工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采取以5~10年短期租赁方式、不超过20年的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及建设标准厂房或出让标准厂房用地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满足不同工业项目用地需要,宜租则租、宜售则售、租售结合,缓解中小微企业入园难矛盾。

按照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支持和鼓励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并持有标准厂房,为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创造条件。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注册成立3年内、进入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租用生产经营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企业50%的厂房租金补助,支持中小微企业集中转型发展。

成都商报记者 叶燕

原标题:市经信委:“四个一批”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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