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
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法治四川建设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行政诉讼案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民告官”案。但在过去,告“官”不见“官”的问题长期存在。坐在被告席的往往是律师或一般工作人员,久而久之难免会使群众对法庭乃至法律的尊严产生疑虑。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省着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不足5%上升到了2016年的45.2%。
随着这组数据变化的是我省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认为,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落脚点、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力量。
筑牢公正司法的底线。我省着力推进14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诉非衔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等改革在全国推广。各地司法机关积极推动多项改革探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公正公开、效率作风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6年的90%。“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百姓的法治获得感还来自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一系列举措。
四川将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省的首要任务,对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尽责作出工作规范,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出实施性制度安排。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百姓在依法行政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省通过完善执法程序、统一裁量基准等保障规范执法;通过严格执法裁决、落实执法责任等深化公正执法;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信息等强化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在依法行政中,突出服务便民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让群众尽享“放管服”改革的红利。我省坚持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发展做“乘法”,推动行政管理权力向基层下移,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比重调整为1:7:92。现在,四川已成为全国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招商引资环境不断优化。
如今,无论行走在城市还是乡间,四川处处洋溢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法治力量在蜀中大地涌动不息。
浸润
尊法学法守法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行动自觉,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川A3X5B6,遇抱小孩的男子与行人,进行礼让,点个赞。”近日,成都交警“蓉e行”交通众治公益联盟平台上收到一条特殊的市民“举报”,内容不是交通违法行为,而是表扬礼让行人的司机。
自今年6月成都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行人之风深入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追求,法治建设才会有坚实基础。省委坚持把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推动基层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厉行法治,普法须先行。我省创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分门别类制定行动纲要、实施方案、普法大纲和普法读物,对“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如何评”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实现“进得去、落得下、见实效”。
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全省孕育出了一大批由退休干部、骨干农民、村组干部等组成的基层“法律明白人”。在资阳市乐至县,孔雀乡村民唐朝银经常向“法律明白人”秦祖方咨询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法可以走遍天下,遇到纠纷也硬气。”唐朝银说。
普法、学法是为了更好尊法、用法。
江安县麻衣村安居房竣工时,如何分配一时成为难题。在镇党委干部的具体指导下,村里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会议民主协商,确定了“一次抓阄选号、二次抓阄选房”方案。分完房,群众心服口服。
如今,有事“上会”讨论,不仅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共识,也逐步成为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思维定式。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认为,法治对基层治理的引导和对群众的思想浸润,大幅提升了群众民主法治意识。
以制定实施村(居)规民约为重点,建立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体制;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治”共建共享治理体系……在全省各地,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如火如荼。
在高原藏区,省委把依法治藏作为解决藏区社会突出问题的根本之举,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把藏区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甘孜、阿坝等地加强寺庙依法整治和规范管理,广泛开展“爱国守法感恩”主题教育,“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成为广泛共识,四川藏区发生着根本性历史性变化。
大小凉山彝区以现代文明理念荡涤陋俗陋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节俭致富、勤劳致富、合法致富观念。雷波县雷池乡马木村村民巫日坡扳起指头算了一下,村里原本有40个小伙子,因为当地婚嫁高额礼金之风而不敢轻易谈论婚事,如今县里出台了厉行节约的新规,为年轻人带来福音。
厉行
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法治四川建设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行政诉讼案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民告官”案。但在过去,告“官”不见“官”的问题长期存在。坐在被告席的往往是律师或一般工作人员,久而久之难免会使群众对法庭乃至法律的尊严产生疑虑。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省着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不足5%上升到了2016年的45.2%。
随着这组数据变化的是我省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认为,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落脚点、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力量。
筑牢公正司法的底线。我省着力推进14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诉非衔接”、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等改革在全国推广。各地司法机关积极推动多项改革探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司法公正公开、效率作风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6年的90%。“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产品”。
百姓的法治获得感还来自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一系列举措。
四川将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省的首要任务,对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尽责作出工作规范,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出实施性制度安排。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百姓在依法行政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省通过完善执法程序、统一裁量基准等保障规范执法;通过严格执法裁决、落实执法责任等深化公正执法;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信息等强化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在依法行政中,突出服务便民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让群众尽享“放管服”改革的红利。我省坚持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发展做“乘法”,推动行政管理权力向基层下移,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比重调整为1:7:92。现在,四川已成为全国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招商引资环境不断优化。
如今,无论行走在城市还是乡间,四川处处洋溢着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法治力量在蜀中大地涌动不息。
原标题:四川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四川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