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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加班8天 成都最低可领加班费1379元

2017-10-09 09:4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是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有不少市民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那么,国庆长假即将结束之时,在成都的加班一族们是否详细计算过自己辛勤工作8天的薪酬到底是多少呢?记者获悉,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国庆加班8天,最低可领加班费1379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4日中秋节当天、10月1日到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5日、6日、7日、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国庆加班能拿到的最低薪酬呢?根据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在此基础上,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据了解,成都市最低工资为1500元/月和1380元/月。以1500元为例计算加班工资,假定8天全部上班,并且后四天不补休:1500÷21.75×300%×4≈827.58元;1500÷21.75×200%×4≈551.72元;827.58+551.72≈1379.3元。因此,市民国庆加班8天,则加班工资至少可以拿到1379元。

同时,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愿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可及时投诉举报。投诉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报记者 胡清 王李科 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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