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1月7日报道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发布,这意味着原有的重污染天气限行规定发生了改变,对此,成都交警做出权威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重污染天气预案后后,限行时间比原来长;启动级别降低,绕城以内尾号限行措施由原橙色预警才会启动提升为黄色预警就会启动;对重型货运车辆进行了更为严格限行,扩大了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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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与以往相比,实施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红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我市仍然采用单双号限行模式,每日对本市和外地汽车(含临时号牌汽车),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但限行时间、限行范围和限行车辆的种类有所变化,并对特殊车辆新增部分限制,具体如下:
1、限行时间延长:由原来的7:30至20:00变为03:00至24:00,时间延长8个半小时。
2、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3、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黄标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通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与以往相比,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我市仍然采用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尾号限行的模式,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依然为绕城高速以内(不含绕城),但限行时间、限行车辆种类有所变化,并对特殊车辆新增部分限制,具体如下:
1、限行时间延长:由7:30至20:00变为06:00至22:00,总计延长3个半小时。
2、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3、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通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与以往相比,此次实施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变化最为明显,由原来的不启动限行措施修改为针对本市和外地籍车辆采取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具体如下:
1、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机动车按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2、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通行。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举例说明
1、家住中心城区二环路以内的车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前,可在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不受限行规定限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红色)后,在03:00至24:00,按照单双号限行规定,当天单双号受限车辆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和三级预警(黄色)后,在06:00至22:00,当天尾号限行受限车辆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2、家住三环路至绕城之间的车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前,可在三环路至绕城之间的道路上行驶,不受限行规定限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红色)后,在03:00至24:00,按照单双号限行规定,当天单双号受限车辆不得在三环路至绕城的道路上行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和三级预警(黄色)后,在06:00至22:00,当天尾号限行受限车辆不得在三环路至绕城的道路上行驶。
3、家住绕城高速以外的车辆,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红色)后,在03:00至24:00,按照单双号限行规定,当天单双号受限车辆不能进入绕城以内区域行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和三级预警(黄色)后,在06:00至22:00,当天尾号限行受限车辆不能进入绕城以内行驶。
延伸阅读:
交管信息:
8日起,成都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自2017年11月8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具体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